落户条件
入户办理流程

免费落户咨询热线

13671738356

当前位置:上海落户政策 > 大专本科落户 > 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9-07来源:网络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二维码  

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根据规定,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将本人户籍迁出学校,并按照户口迁移证上的地址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现参照往年做法及户口迁移的一般原则,对毕业生的户籍迁移做如下建议: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

  

户籍目前在学校的毕业生,离校前须将其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挂靠单位所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

  

(一)户籍审批通过的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毕业生

  

落户地址按以下3种情况选择其一:

  

1.用人单位有本单位集体户口的,可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具体落户地址和所属派出所向用人单位咨询)。

  

2.落户其他地址(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处及自购商品房)的,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信息请向落户警署咨询。

  

3.以上情况均未涉及的,可以办理人事代理服务委托手续,落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集体户口(具体落户地址是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新华路派出所)。

  

(二)户籍审批未通过或直接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毕业生

  

落户地址: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与报到证地址一致)

  

(三)去外省市就业的毕业生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字: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推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