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条件
入户办理流程

免费落户咨询热线

13671738356

当前位置:上海落户政策 > 大专本科落户 > 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发表时间:2024-02-18来源:网络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非婚子女 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二维码  

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找到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

  

凭报到证、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办理

  

2.已升学

  

凭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办理

  

3.返回原籍

  

毕业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原件、保卫处开具未就业证明办理

  

4.返回父母户口所在地

  

提前跟父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经同意后,问清楚办理所需要相关材料,避免无法迁入。

  

(以上4项,需本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注意事项:

  

1.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学校领取相关材料的,可找人代办(凭有效证件代为办理)。

  

2.在户籍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从开具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

  

3.办理户籍回原籍的学生(河南省内)办理手续前,先和迁入当地派出所联系(问清迁入所需材料,是否需要开具户口迁移证),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地址、电话和联系人

  

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地址: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东校区行政办公楼主楼一楼115室

  

电话:联系人:张老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办公楼一楼户籍室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字: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推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