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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放宽非沪籍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发表时间:2024-03-07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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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放宽非沪籍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上海市教委:放宽非沪籍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

  

记者10日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2011年上海对非沪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更加开放,取消了以往申请条件中对毕业高校的限制。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在申办户籍条件一栏中,取消了往年有的“一般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或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一条。上海市教委表示,这意味着任何上海普通高校的非沪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今年都能提出落户申请,市教委将根据打分的结果来决定能否落户。

  

不过,申请条件中对外语和计算机仍有要求,外语需获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所学专业为体育和艺术类的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据介绍,2011年非沪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申请,自3月9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2011年5月31日,受理单位为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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