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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发表时间:2024-03-08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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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潍坊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各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或者让当地大学毕业生直接留下来发展,相继发布了人才补贴政策。那么2021年潍坊人才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有哪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潍坊人才补贴最新政策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潍坊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博士硕士本科申请方法

  

为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建设“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潍坊市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海洋强市等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制定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诚挚邀请海内外广大侨界朋友积极投身潍坊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1.“一事一议”引进人才:

  

对新引进的或我市自主培养的高精尖人才(团队),分为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管理期为4年。

  

(1)创新类:①生活补贴。给予全职创新顶尖人才总额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全职创新领军人才总额最高300万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4年。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年度薪酬总额60%的比例发放。②项目资助。对创新顶尖人才的项目按照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一类5000万元、二类3000万元、三类1000万元。对全职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按照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资助一类3000万元、二类2000万元、三类1000万元。对兼职创新的按照全职创新标准的50%予以支持。

  

(2)创业类:①生活补贴。给予创业顶尖人才总额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领军人才总额最高300万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4年。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年度薪酬总额60%的比例发放。②项目资助。对顶尖人才创办企业,视项目进展情况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按照实际总投资额的5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给予一类5000万元、二类3000万元、三类1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领军人才创办企业,视项目进展情况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按照实际总投资额的50%予以综合资助,最高给予一类3000万元、二类2000万元、三类1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3)创办平台类:按照创新类人才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及项目资助。对“一事一议”引进人才给予最高1亿元的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最高100万元的贴息补助和最高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经我市推荐入选省“一事一议”的顶尖人才(团队),市财政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潍坊市“一事一议”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潍办发〔2019〕19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

  

2.“两院”院士(含发达国家院士):

  

(1)对住潍院士,给予最高600万元生活津贴。根据住潍院士及其团队承担科技创新项目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给予科研项目综合资助1000万元,其中无偿资助500万元、股权债权等方式资助500万元。

  

(2)对聘任院士,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60%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3)对合作院士,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30%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认真做好院士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潍组通字〔2019〕1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

  

3.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

  

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在享受国家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再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

  

4.泰山系列人才:

  

对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再给予每人100万元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

  

5.鸢都产业领军人才:

  

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所需,每年遴选50名以上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四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位领军人才100万元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实施计划》(潍办发〔2016〕7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

  

6.鸢都学者:

  

围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学术学科或专科带头人,遴选鸢都学者,四年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

  

7.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对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个人由市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

  

政策来源:《潍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潍政发〔2018〕10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公室[0536-]

  

8.市首席技师:

  

每年选拔一批,每批选拔不超过40名,管理期为四年。管理期内,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津贴。

  

政策来源:《潍坊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潍人社〔2016〕74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536-]

  

9.潍坊乡村之星:

  

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40名,管理期限为四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600元。

  

政策来源:《潍坊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潍农字〔2016〕27号)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0536-]

  

10.潍坊和谐使者:

  

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40名,管理期限为四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津贴600元。

  

政策来源:《潍坊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潍民字〔2017〕48号)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0536-]

  

11.潍坊名师:

  

面向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的在职教师,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30人,每届任期三年。市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审核认定为潍坊名师。

  

政策来源:《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评选“潍坊名师”的意见》(潍人字〔2006〕152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36-]

  

12.基层统计人才:

  

每2年选拔一批,首批选拔不超过100名,以后每批选拔不超过40名。每人享受6000元一次性政府补助。

  

政策来源:《潍坊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潍统字〔2018〕39号)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人事科[0536-]

  

13.潍坊民间艺术大师:

  

每2年选拔一批,每批15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补助资金。

  

政策来源:《关于评选扶持“潍坊民间艺术大师”的实施意见》(潍人才办字〔2012〕21号)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科[0536-]

  

14.卫生健康领域人才:

  

(1)潍坊名医名护、名药师、名技师及首席公共卫生专家:支持鼓励申报和承担国家或地方、部门的重大科研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条件允许的,所在单位可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公立医院补贴资金纳入单位薪酬总额。

  

政策来源:《潍坊名医、名护、名药师、名技师和首席公共卫生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潍卫发〔2019〕6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工作科[0536-]

  

(2)潍坊市名老中医、名中医、基层名中医:结合医院实际给予每位名医一定数额的经费补助,每年要组织名医进行一次健康查体,所需经费由名医所在单位负责。

  

政策来源:《潍坊市中医药名医工程实施方案》(潍卫发〔2016〕17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0536-]

  

(3)潍坊市基层名医:按每人6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政策来源:《潍坊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潍政办字〔2019〕2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0536-]

  

(4)中医药人才:对全职引育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分别为最高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政策来源:《关于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潍政办字〔2019〕116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科[0536-]

  

15.博士(后):

  

(1)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对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对出站留潍或来潍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再给予每人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潍人才办字〔2018〕5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536-]

  

(2)对来我市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后),从纳税之月起,以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为标准,3年内最高给予100万元的科技创业项目资助。

  

政策来源:《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潍政发〔2019〕8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公室[0536-]

  

16.大学生:

  

对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期限3年。对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助500元,期限1年,对左边“”右边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政策来源:《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潍人才办字〔2018〕5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536-]

  

17.对在企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给予个人15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助;对在市内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每人500元、1000元标准给予所在院校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潍坊市高技能人才奖励补助发放细则(试行)》(潍人社发〔2016〕82号)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536-]

  

18.组织实施十百千“杏林”人才培养计划,3年内,培养选拔在国内省内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对中医药发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药“金杏”高端领军人才10名以上,培育选拔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基础、精湛临床技术能力、科研创新水平高的中医药“银杏”重点骨干人才100名以上,培养选拔具有较强中医药理论基础和中医临床思维、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较丰富、能够追踪中医药科技新动向的中医药“青杏”优秀年轻人才1000名以上。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上述中医药人才一定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关于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潍政办字〔2019〕116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工作科[0536-]

  

19.柔性引进人才:

  

我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吸引市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1)我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市外(海外)在职或者退休院士来潍从事创新研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协议(不少于3年)、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时间60天以上,可申报纳入市级以上聘任院士服务范围,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60%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留学归国人才来我市创业,可以申报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予以资助。

  

政策来源:《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潍人社规〔2020〕1号)

  

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科[053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0536-]

  

(2)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利用个人科技成果在潍坊创办企业,个人实际出资占股30%以上,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从成立起三年内创办企业在潍实际纳税超过100万元的,符合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当年直接认定为鸢都产业领军人才,按规定享受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经费资助。

  

政策来源:《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潍人社规〔2020〕1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536-]

  

(3)支持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我市全职工作、享受同等待遇,可单独申报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

  

政策来源:《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潍人社规〔2020〕1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市科学技术局国际人才交流中心[053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公室[0536-]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536-]

  

(4)针对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聘请产业首席专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按实际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潍人社规〔2020〕1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053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办公室[0536-]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536-]

  

20.市“优才计划”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基层锻炼期间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1500元、500元生活补贴。

  

政策来源:《关于吸引大学生等各类青年人才来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潍人社规【2020】2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53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536-]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0536-]

  

21.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对来潍创业大学生,给予小微企业创办者不低于1.5万元的创业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给予个体工商户创办者2000元的补贴;给予小微企业每个岗位不低于2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所租金补贴;创业者本人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业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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