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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举措!上海积分办理可采用邮件递交材料!

栏目:积分落户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7-06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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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举措!上海积分办理可采用邮件递交材料!

(最新举措!上海积分办理可采用邮件递交材料!)

  

疫情特殊时期,如何提交上海居住证积分审核材料呢?目前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临时采用通过发送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申请上海居住证120积分,赶快来看看具体措施!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业务临时采取以下办理措施:

  

材料报送方式

  

方式1:电子邮箱(推荐方式)

  

为节省单位办理时间,积分申请和教育背景核实等材料请按下列要求发送至不同邮箱:

  

1、办理积分申请: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某某人(新办)+某某人(续办)—共几人”为标题。

  

2、教育背景核实: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某某人(教育背景核实)—共几人”为标题。

  

3、办理积分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办理业务名称”为标题。

  

4、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需对个人全部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拍照并以JPG格式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压缩成压缩包后以个人姓名命名该压缩包(确保一人一个独立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进行上传。

  

方式2:邮递(快递)

  

可将上述材料统一寄送至:闵行区水清路388号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部收(备注:积分办理),联系电话。

  

教育背景核实申请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学历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学位另需提供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海外学历则只要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和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扫描件)。

  

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业务临时采取以下办理措施:

  

1、居住证积分续办

  

居住证续签后三个工作日,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审核通过后上传即可。

  

2、居住证积分新办

  

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人事可根据申请人申请积分的条件,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个人书面材料”清单(见附件)准备积分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其中,通过教育背景分值申办积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验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学位验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位网:

  

邮件标题请命名如下:【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积分新办】

  

email地址:

  

3、人事档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调档,也暂缓出具外调联系函。

  

4、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1)重置个人账号密码:

  

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2)重置单位账号密码:

  

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3)单位注册业务:

  

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4)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配偶与子女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email地址:

  

积分预约、咨询电话:

  

档案咨询电话:

  

邮寄地址:友谊路15号6号楼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18号窗口。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业务临时采取以下办理措施:

  

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可以通过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指定邮箱地址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

  

邮箱地址:

  

*文件名请按照以下格式:

  

“日期+积分新办(单位变更、添加随员、密码重置)+XX公司(公司名简称)+XX(人名)”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到期后办理积分确认(续办),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开具外调联系函。

  

※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咨询电话:

  

(疫情期间新增电话)

  

※档案事宜咨询电话:

  

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1、积分新办

  

准备积分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扫描后发E-mail或邮寄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其中,通过教育背景分值申办积分的。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

  

学历验证:

  

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

  

学位验证:

  

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位网:

  

邮件标题请命名如下:【积分业务类型】+【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email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C区一楼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2、积分确认(续办)

  

居住证续签后三个工作日,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审核通过后上传即可。

  

3、人事档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调档,也暂缓出具外调联系函。

  

4、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一、重置个人账号密码: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二、重置单位账号密码: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三、单位注册业务: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扫描后发E-mail或邮寄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四、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配偶与子女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扫描后发E-mail或邮寄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email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C区一楼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

  

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材料报送方式

  

方式一:电子邮箱

  

1、办理积分申请: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某某人(新办)+某某人(续办)—共几人”为标题。

  

2、办理积分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办理业务名称”为标题。

  

3、教育背景核实: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某某人(教育背景核实)—共几人”为标题。

  

4、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需对个人全部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并以JPG格式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压缩成压缩包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该压缩包(确保一人一个独立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进行上传。

  

方式二:邮递(快递)

  

可将上述材料统一寄送至:徐汇区南宁路969号一楼B厅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收(备注:积分办理),联系电话。请在发件人处清晰标注联系方式。

  

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1、积分确认(续办)

  

居住证续签后三个工作日,登录个人账户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审核通过后上传即可。

  

2、积分新办

  

准备积分申请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其中,通过教育背景分值申办积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

  

学历验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位验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学位网:

  

邮件标题请命名如下:【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积分新办】

  

email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43号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3、人事档案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调档,也暂缓出具外调联系函。

  

4、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一、重置个人账号密码: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二、重置单位账号密码: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三、单位注册业务: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四、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配偶与子女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寄或扫描后发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email地址:

  

邮寄地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43号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

  

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通过信息系统收集预审通过、进入窗口提交材料流程人员名单,一对一电话告知窗口材料递交没有时间限制,可择期提交。在工作日拨打左边咨询热线右边,我们将及时回复。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客户,可通过快递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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